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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辽中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17-08-17    来源:

815日上午, 沈阳市辽中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五楼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涛出席并主持会议,副主任年桂菊、李徽章、王玉杰、李宝权、李雅儒,及常委会各位委员出席会议。

副区长葛海军,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主任;审计局局长,街道党工委书记、部分镇人大主席和党委副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共9项议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沈阳市辽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辽中区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任命沈阳市辽中区区、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审议通过沈阳市辽中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草)、沈阳市辽中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沈阳市辽中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原则通过各项议题。

针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会议指出,区政府审计部门按照审计法、预算法的规定,严格、规范开展财政审计工作,不断拓展审计监督职能,采取重点审计和延伸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计,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审计成效显著。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审计工作;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创新审计管理;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加强政策跟踪审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关于进一步做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工作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二要加强防范监督,探索创新监督模式,力求突破;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点查处涉农及扶贫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树立秉公执法、文明规范、清正廉洁的检察形象。

会议决定,辽中区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具体时间为:20171018日为选举日,选出新一届区、镇两级人大代表;20171030日前召开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71128日、29日、30日召开辽中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同时选出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经表决,决定免去王勇辽中区农村经济局局长职务;免去张绍利辽中区林业局局长职务;免去田红蕾辽中区审计局局长职务;免去孙志宏辽中区住建局局长职务;免去刘德海辽中区卫生局局长职务;免去吴宝祥辽中区民政局局长职务;免去姜永斌辽中区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郑延蛟辽中区水利局局长职务;免去王庚海辽中区司法局局长职务。会议决定任命高士忱为辽中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王勇为辽中区农林局局长;任命田红蕾为辽中区财政局局长;任命孙志宏为辽中区审计局局长;任命刘德海为辽中区民政局局长;任命吴宝祥为辽中区水利局局长;任命王艳萍为辽中区卫计局局长;任命马仁勇为辽中区住建局局长;任命张奇峰为辽中区法制局局长;任命田丽为辽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姜涛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提出希望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