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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中共沈阳市辽中区委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17-09-18    来源: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2017919-29日对区水利局、区动监局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区水利局和区动监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区水利局和区动监局所属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主要内容:重点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

三、受理信访范围:受理反映区水利局和区动监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区水利局和区动监局所属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上述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四、受理信访方式

(一)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动监局

1、专用电话:15942310034

2、来访接待地点:区动监局办公楼巡察组接待室

3、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区动监局办公楼

4、邮信地址:辽中区中心街58    邮政编码:110200

收信单位:辽中区纪委转第一巡察组

(二)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水利局

1、专用电话:15942304336

2、来访接待地点:区水利局办公楼巡察组接待室

3、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区水利局办公楼

4、邮信地址:辽中区中心街58    邮政编码:110200

收信单位:辽中区纪委转第二巡察组

五、受理信访时间:

919日开始至929日结束。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鼓励实名举报。

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特此公告

                

               

           

                      2017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