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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局
发布时间:15-09-15    来源:

 

辽中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514号),设立辽中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简称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正局级建制。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是负责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和文物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履行县委规定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增加对已接收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权限。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二)拟定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领域的机制建设和改革。

(三)负责对文化艺术的创作生产、经营与管理。

(四)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及基层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

(五)组织、承办县级大型文化体育赛事活动。

(六)负责组织参加各级政府举办的文化、体育赛事活动。

(七)指导基层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培训、选拔、输送优秀文化体育人才。

(八)大力支持、扶持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

(九)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申报、管理。

(十)负责全县境内文物的发掘保护和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出版及城乡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的行政审批、许可和监管。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批科)

负责人事调配、编制机构的设置、劳动工资、综合统计、财务管理;负责对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管理;负责文秘、会务、纪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计划生育、绩效考评、政务、党务公开;负责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负责法制、信访、老干部和党群工作。

(二)文化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领域的机制建设和改革。负责管理、指导社会文化和艺术事业;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城乡社会文化活动的开展;负责执行落实文化和艺术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指导文化馆、图书馆相关业务,协调、安排相关工作;指导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文化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电子阅览室、书屋和文化大院工作;对镇(街道)、村(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参与、协调文化人才的培训工作;协调、指导、组织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城乡电影的发行播放业务,管理电影放映工作;协调文物管理部门对全县境内文物的发掘保护工作。负责文化业务档案整理立卷工作,负责业务活动信息上报,做好文化活动、文化阵地建设、设施设备等统计工作。

(三)体育科
    负责贯彻落实《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两部法规具体内容的实施;负责统计全县体育用地情况;制定体育产业规划;安装维护体育设施;组织开展县级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各镇(街道)、各单位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参加上级群众体育、竞技体育赛事;培训体育骨干人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各类体育单项协会开展活动。负责体育业务档案整理立卷工作,负责业务活动信息上报,做好体育活动、体育阵地建设、设施设备等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