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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二:辽中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问答
发布时间:15-09-11    来源:
 今天在线访谈邀请到的嘉宾是辽中县创城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陶志伟。陶志伟将就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促使创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升我县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文明素质等相关情况接受访谈。


主持人:为做好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确保2017年实现我县进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行列目标,我县制定了《辽中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三年规划》,请您谈谈规划的具体蓝图好吗。
陶志伟:规划的总体目标就是从现在起,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分阶段实施,大力度推进。用三年时间,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规定的标准,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实现2017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
2015年为全面推进年:全面启动创城工作,成立县镇两级创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全县总体规划,对照测评体系,梳理考核指标,查找问题差距,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形成浓厚创建氛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达标85%以上。
2016年为全面达标年: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标准,巩固完善达标项目,继续提升工作水平。按照补缺补短补差的原则,集中力量攻坚未达标项目,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创城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创城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扩大创城共识,坚定创城信心。
2017年为全面迎检年: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专业测评和社会测评相结合,加大测评力度和测评密度,全面系统检验创建工作。集中展示创建成果,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再接再厉,全力冲刺,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进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行列。
主持人: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能谈谈创城的具体内容吗?
陶志伟:创城工作要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力度,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全力推进,攻坚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实现创城工作目标。
1.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干部学习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纳入党校培训教学内容,大力宣传阐释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着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健全学习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督查,形成长效机制,发挥带学促学作用。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惩罚并重、立规与执纪并举,实施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促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作用,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
(2)政务行为规范。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公众对政府决策的有效参与,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认真执行《辽中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法,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违法行政投诉。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公开市民服务热线电话、邮箱和QQ等联系方式,建立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
2.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单位,2015年普及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政府法律援助责任,让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平等地享受法律援助与服务。发挥镇(街道)、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2)公民权益。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制定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大力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3)基层民主政治。加强对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依法完善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不断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3.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1)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工作方案,推动建立统分结合的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机制。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开展“诚信辽中”品牌创建活动,加强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确保政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建立司法公信责任制度。推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挖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2015年在全县窗口行业开展“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在各类企业开展践行道德承诺、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
(2)市场监管。县、镇(街道)两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建立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强食品综合监管和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打击走私贩私的举报机制,做到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无党政机关干部参与走私贩私问题发生。维护公平竞争,热心为企业服务,严格禁止乱摊派,坚决惩处公务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制定印发《辽中县窗口行业服务规范手册》,规范服务标准,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不断提高行业服务质量。2015年群众对行业风气满意度达到80%以上,2016年达到85%以上。
4.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学习型城市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学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学习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督察。继续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精神,发挥带学促学作用。电台、电视台在重要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阐释讲话精神,报道干部群众学习完城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通过广泛开展基层理论学习指导、理论宣讲、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动讲话精神进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新闻媒体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长期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活动。
(2)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融入到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中。深入开展“道德讲堂”、“全民读书月”、“文明餐桌”、“我们的节日”等群众性道德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教育,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制定公民道德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3)国民教育。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强化对学校管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水平均衡优质发展,让城乡孩子更公平地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17年人均经费年支出达到450元以上。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障制度,广泛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4)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坚持文化服务向普通群众倾斜,加强城乡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向群众免费开放。积极开展各类文化下乡活动和多样性的群众文体活动,推进艺术惠民“双百万”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免费开放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每个镇(街道)建立综合性多功能的文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2015年,每个镇(街道)要拥有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08平方米;每千人拥有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
(5)科学普及。加大科普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科普设施,加强村(社区)高标准科普画廊建设;不断健全、壮大科普志愿者组织,使科普活动经常化、制度化。2015年80%的镇(街道)建有科普活动场所,2016年85%的镇(街道)建有科普活动场所。要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宣传栏目、节目,在政府网站设科普网页,每年全县性科普教育3次,广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引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6)市民文明行为。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大力倡导文明出行,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大力倡导公交车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社区人际关系融洽。通过建立文明旅游组织协调机制,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
(7)社会道德风尚。严格落实《沈阳市表彰和奖励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暂行办法》,设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定期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百姓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达到90%以上。要在理顺组织领导体制、完善网络体系、充实志愿服务队伍基础上,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化、规模化、常态化。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县建成区常住人口总数的8%以上,每年表彰一批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达到90%以上。大力培育选树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和英雄人物,继续深入开展“身边好人”、“辽中力量”评选活动,社会各界对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达到90%以上,切实发挥“道德讲堂”传播高尚道德的阵地作用,大力宣传道德榜样的先进事迹,营造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使市民对道德模范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5.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地区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列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至少听取一次汇报;适时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资金。着力形成合理的工作机制和投入机制,真正做到有制度保障、有机构推动、有人办事,切实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在城市的旧城改建或新城开发建设中,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中小学校的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在节假日和放学后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深入落实“五个好”要求,完成各镇(街道)学校少年宫的年度建设任务。
(3)加大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力度。建立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机制,激励未成年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形成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好习惯。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着力培养未成年人继承、发扬优秀传统美德。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健全广播影视节目监控制度,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办好辽中县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不断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4)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大对违法违规网吧的处罚力度。探索加强网吧监管的长效机制。着力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校园周边200米内实现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经营性娱乐场所、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做好孤残儿童、流浪儿童和边缘儿童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鼓励社会人士设立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机构。
6.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1)经济发展方式。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坚持集聚集约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引导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方式,发展生态型、加工型、休闲型农业,建立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新模式。依托近海新城、珍珠水城、蒲河生态景观带“两城一带”,建立生态化、集聚化、规模化的新型现代服务业发展模式。以沈阳综合保税区、营口港沈阳陆港为依托,打造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2015年,单位GDP能耗低于省年度控制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
(2)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加强城区主要道路、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做到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主干道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着力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强综合管理,完善交通设施,提高交通守法达标率,有效缓解城区人车混行、停车难等问题。自行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用现象,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主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达到60%以上。
(3)公共场所秩序。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区保洁质量,坚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规范户外经营秩序,加强户外广告、非法营运车辆管理整治,做到无违章搭建现象,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交通事故死亡率小于年度控制目标。
(4)医疗与公共卫生。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健全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步伐。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95%以上的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居民对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加强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的管理,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5)人口与生活质量。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0%以上,全县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4岁以上,达到全市一流。全县恩格尔系数2016年低于35%。
(6)社会保障。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将住房保障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实施普惠制培训,鼓励扶持灵活就业,激活创业热情,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城镇失业登记率和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2015年低于年度控制目标。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大病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2017年,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7.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公共安全。加快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监控平台,构建数据信息共享、服务管理互联、动态管控互动的社会管理信息化指挥调度系统。2015年在全县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加强村(社区)警务室建设,为百姓提供安全保障。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百姓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率达到75%以上。推进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社会安全的源头治理和动态管理水平。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
(2)社会治安。加强治安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力度。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发生。加强对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和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的控制和打击。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处置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将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实绩纳入干部年终考核。
(3)社会稳定。加强党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责任体系,发挥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2015年,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
8.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以城带乡,共建美丽乡村。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形成立体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城市管理新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现代化水平。到2017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绿地率达到2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美丽村镇”建设,加快完善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立城乡环境整治、管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城区文明单位与村镇结成对子,长期帮建;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支持农村开展好文明家庭创建、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创建等活动。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95%。
(2)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城镇绿化覆盖率达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2平方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均保持在100%。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2%,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多于310天,县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达到75%以上。
(3)土地资源管理。加强耕地、林地保护,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单位建设用地GDP增幅逐年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基本杜绝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现象的发生。
9.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1)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到有创建文明城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各镇(街道)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具体保障措施,有效指导、协调创建工作,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结合实际,完成中央、省市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2)城乡基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兴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和勤俭节约之风。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文明社区动态管理体系及评估、奖励制度,教育引导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积极参与社区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15年,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邻里互助、社区和谐。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家庭美德知晓率达到80%以上,2015年镇(街道)级以上文明家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行业服务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继续推进以“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治”为内容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文明程度。2015年,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的比例达到20%以上。开设辽中文明微信平台,开办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利用新媒体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在县电视台、时讯等县属媒体开设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在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大于广告总数的20%;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
(3)创建管理。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议案、提案。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建立百姓巡访、听证会等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百姓反映问题渠道畅通,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设立辽中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专项资金,保证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创建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和物质保障。
10.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2017年之前,创建县级文明城市先进经验作为重大典型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不断扩大辽中文明创建工作的影响力;通过积极工作,努力争取获得省市、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城区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
主持人:请您谈谈创城工作的措施。
陶志伟:对照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针对全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实施“八大工程”,确保创建工作高标准启动、高水平推进、高质量完成。
1.道德强基工程
(1)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全方位覆盖与抓好重点人群结合起来,以弘扬家庭美德、展示良好家风为主题,开展家风家训征集展示系列活动。开展“假如是我怎么办”道德评价实践活动,引导社会各阶层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广泛征集“生活中的价值观”,用传统文化和现代道德要求,共同讨论行为准则、处事规范、价值标准。
(2)开展“辽中精神”征集推广活动。凝炼推广新时期的“辽中精神”,形成全县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价值标杆和精神追求,引导人们自觉省身修德、自我提升,使征集凝练推广的过程成为加强全县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
(3)开展“温暖辽中”传播行动。重点在全县党政机关、窗口单位开展“温暖辽中”行动,学习践行雷锋、郭明义先进典型,不断放大道德典型示范效应,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培育健康向上的积极心态和与人为善的人际关系,传播正能量,提振城市精神,促进辽中软环境建设。
(4)开展“做辽中好人”评选活动。结合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形象生动地宣传展示各类道德模范、凡人善举以及各行各业先进模范人物,提高干部群众的认同感和支持率,引导人们“育善念、施善行、做善人”。全县以街道、社区、系统、行业为单位开设道德讲堂,讲述身边故事,评议身边好人,讨论现象行为,倡导爱心善举,吸引群众主动参与、自觉实践。
(5)大力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在与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度高的食品行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领域,制订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2.素质提升工程
(1)大兴学习之风。以创建学习型城市为目标,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加强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建设。评选书香单位、书香学校、书香社区,营造浓厚书香氛围。
(2)大兴文明礼仪之风。深入开展“讲文明、知礼仪、爱辽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深化文明礼仪教育。编印《辽中县文明礼仪读本》,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机关、学校、企业,讲解文明礼仪知识,引导人们践行文明礼仪。
(3)开展“细节文明在身边”行动。深化“大雁行动”、“指南针”等细节文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礼让、遵章守纪教育,切实解决机动车抢行、自行车占道骑行、行人乱穿马路和乘座公交车不排队等现象,形成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3.志愿服务工程
(1)建立领导体制。建立“文明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牵头协调、县协会自主运行、部门齐抓共管,志愿组织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志愿服务组织领导体制。构建由县志愿者协会、镇(街道)志愿服务总队、村(社区)志愿服务队(服务站、基地)组成的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夯实志愿服务基础,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总数的8%以上。
(2)深入开展学雷锋,普及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理念,抓好公共场所、窗口单位以及城乡村屯社区“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学习雷锋,温暖他人,幸福自己”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志愿服务载体,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尤其要结合辽中实际,创新                                                            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实实在在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给弱势群体送去温暖和关爱。
(3)健全志愿服务保障机制。健全招募机制,通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区、媒体进行招募。健全培训机制,对志愿者理念、精神、技能和纪律等方面加强系统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素质。健全管理机制,通过制定严格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各级志愿服务组织的责任义务,提高管理水平。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制度,为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保险等服务保障。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
(1)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以“爱祖国、爱家乡”为主题的网上祭英烈、向国旗敬礼、童声里的中国、中华是我家优秀童谣征集传唱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以“爱父母、敬师长”为主题的日行一善、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良好道德观念。
(2)完善教育网络体系。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良性互动、密切协作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七彩夏日”、“暑期学校”等特色活动品牌。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深入开展“先进模范进校园”活动。
(3)深化活动阵地建设。坚持“量上扩张,面上覆盖,点上突破,质上提高”的思路,建好用好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辅导站,尤其要进一步拓展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立完善全县范围内“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使用和绩效考核办法。要加快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工程建设,不断完善设施条件、丰富教育内涵、优化课程设置、拓展实践空间、创新运营模式。
(4)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深入开展互联网、手机、网吧、荧屏声屏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5.基础创建深化工程
(1)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把正确的思想、科学的育人、美好的道德情操、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带进千家万户”活动为基本目标,以加强“家庭法制建设、家庭文化建设、家庭道德建设”为重点,以特色文明家庭创建为依托,通过评选“好婆婆”、“好儿媳”、“好丈夫”、“好妯娌”、“书香之家”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全县性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2)深化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强化文明社区创建的基础性作用,紧紧围绕社区居民的“安、居、乐、业”, 完善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导的服务体系,开展面向所有对象、覆盖不同层次、满足各类需求的社区服务,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交流活动,构筑社区居民交流信息、沟通感情的平台,吸引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对弃管小区的建设管理力度,学习借鉴社区居委会、社区志愿服务站、物业企业“三位一体”志愿服务成功经验,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
(3)开展机关单位创建引领行动。要充分发挥全县党政机关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拓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机关党员走在前,携手共创文明城”等活动,引导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自觉践行“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打造特色创建品牌。引导各级文明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岗位特点,以服务品牌建设为抓手,不断丰富文明创建的文化内涵,提升创建品位,扩大影响力,带动更多的行业共同做好创建工作,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6.环境秩序优化工程
(1)开展公共设施提升行动。加大城区主要道路、人行道的改造建设力度,完善公共设施功能。加快完善全县主要道路、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确保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良好。加快背街小巷改造,确保街巷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善。加快公厕、垃圾中转站、污雨水泵站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功能体系。
(2)开展城区环境整治行动。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对“五小”门店进行规范化管理,落实市容环卫“门前四包”责任制,推进“规范疏导点”设置,着力解决“脏、乱、差”等问题。集中整治建筑工地、施工路段,实施封闭施工。综合整治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乡结合部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违章建筑、违章占道等脏乱差现象,下大力整治城区“牛皮癣”问题。加强集贸市场综合建设和管理,合理规划社区便民市场,治理占道经营等现象。
(3)开展交通秩序优化行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引导群众践行文明交通规范,加强遵纪守法、文明礼让教育,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市民教育内容。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增加路面执勤警力,积极推行抄告、通报制度,切实规范出租车、公交车运营行为,对车辆逆行、乱闯红灯、占道行驶等现象进行治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容易阻塞路段,城区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集中开展公共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顿车辆运行秩序。
(4)开展城市形象塑造行动。精心做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建设,补齐城区缺损绿化。积极推进社区管理物业化、市政管理标准化和城市管理数字化,改变粗放式城市管理模式。定期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7.城乡联动创建工程
(1)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镇(街道)、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营造勤俭持家、尊老爱幼的家风,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民风,移风易俗、科学文明的村风,促进村容村貌改善和文明乡风形成。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广大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搞好农村规划,改善村容村貌,优化农村生态、生活环境。
(2)深化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诚信经营户、文明摊位创建活动,加强室内集市、大棚集市、露天集市建设管理,规范集市秩序,倡导文明经营。
(3)深化城乡共建共创活动。按照以城带乡、联动发展的思路,组织县直有关部门与村屯社区开展结对共建,各联动共建单位要经常性地深入村屯社区,加大支持力度,将人力、智力、物力等优势要素向村屯社区聚集,帮助农村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摒弃陈规陋习。进一步完善城乡共建目标考核机制,推动城乡共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8.市民满意工程
(1)树立创建为民理念。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体察群众冷暖,回应群众诉求,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实心实意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让文明创建成果长期惠民。
(2)开展创建惠民行动。继续做好为民办实事工程,在教育、医疗、住房、供水、供暖、环境、环保等方面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深化党政机关开展的“四项工程”活动,以“争创三型机关”为抓手,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提升百姓满意度。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提高政务公开程度,健全重大事项论证、咨询、公示、听证、评估制度,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发挥好 “民心网”和96123市民服务中心的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提升百姓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主持人:请您谈谈保障措施。
陶志伟: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创城工作指挥部,组长由县委书记、县长兼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全程创建活动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推进和各任务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建立领导机构。同部门管理、行业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紧密结合,同业务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
2.明确责任目标。对照《测评体系》要求和《辽中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规划》,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重点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全面实行副县级领导承包重点工作责任制,确保创建任务件件落实,项项达标。各职能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协调一致,共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3.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具体目标,制定工作要点,拿出年度计划。要不定期组织各种督促检查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提升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不断完善工作方法,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稳步推进。组织各单位、镇(街道)、村(社区)之间开展互查互评活动。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请创建工作社会监督员。
4.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创建县级文明城市的现实意义以及各个阶段、各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让全县人民听到声音,看到成绩,感受到变化。要进一步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发动面、覆盖面,鼓励和引导全县上下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广泛、更自觉地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继续深入挖掘、提炼“辽中力量”人物先进事迹,传递正能量、发出好声音。主要街路和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广泛争取全县人民创建工作的支持。
5.严格奖惩标准。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效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优选先、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对创建工作不得力、不重视、不作为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实行问责戒免。对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各类文明单位(行业),给予奖励。
6.加大投入力度。把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县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意见给予保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精神文明建设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
主持人:感谢张主任接受访谈。我们知道目前各镇(街道)、近海经济区、各责任部门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相信各部门会为深化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努力为建设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