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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十一:区司法局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
发布时间:17-04-10    来源:

 

今天在线访谈邀请到的嘉宾是区司法局局长王庚海,就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告行动接受访谈。

主持人:区司法局就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采取哪些措施?

王庚海:为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总体部署落地生根,辽中区司法局结合行政职能和工作实际创新思维,实施十项举措:

一是开展律师进社区(村)活动,完善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区确定的4个试点社区(村),每个单位安排1名法律顾问,挂牌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按照全区的部署,跟进试点范围,实现律师进社区(村)开展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融入幸福沈阳共同缔造活动,提升村(社区)级民主法治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三是开展社区(村)治理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法伴你行” 百万普法资料免费送活动;打造社区(村)法治文化长廊、广场、楼栋;加大“互联网+法治宣传” 社区(村)工作力度,实现足不出户法律法规尽在“掌握”。四是开展法治宣传志愿者进社区(村)活动。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通过举办流动法治讲堂、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五是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村)、下基层活动。强化镇(街道)工作站向社区(村)联系点的业务辐射。区法律援助中心与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在人口密集地段、场所开展“幸福沈阳共同缔造法律援助惠民生” 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六是充分发挥“12348” 法律援助热线服务功能。升级完善“12348” 热线咨询系统和管理系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咨询需求,使“12348” 热线平台成为我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七是积极探索“互联网+公证服务” 。试行网上办证,开通“公证云”在线 和“微受理” 业务,真正做到“信息多走网路,百姓少跑马路,”让广大百姓切实感受到公证服务的快捷和便利。八是强化社区矫正促社会稳定。发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居民群众加入矫正小组,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为一体,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区、回归社会。九是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 作用,以重防范、控风险为着眼点,积极开展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排查率100%,化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十是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依托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法律服务站,公布社区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互联网+法律服务” 等措施及相关资讯,为广大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主持人:感谢王庚海局长今天接受采访,谢谢!  

  主持人: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