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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
发布时间:15-09-08    来源:

  

机构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通信地址

沈阳近海大街1号

邮政编码

110200

电子邮箱

lq87890063@163.com

    

87882688

单位网站网址

http://www.kut1688.com/

联系电话

87882688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中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109号)精神,设立辽中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简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挂辽中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辽中县旅游局牌子(简称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县旅游局),县正局级建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县旅游局)是负责全县经济发展、信息化推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对外招商、旅游业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批职责,改为按省、市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制。 

  (二)划出的职责 

  1.将原县经济局承担的农产品加工业行政管理职责及农产品深加工管理职责划给县农村经济局。 

  2.将原县经济局承担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有关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3.将原县经济局负责的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调查的统计等工作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划入的职责 

  将原县经济局、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增加的职责 

  1.将原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工作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增加对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审计监督职责。 

  (五)转化的职责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加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负责工业、信息产业行业管理。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基础生产要素;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相关工作。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落实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按省、市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工业及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实施省、市级财政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核准、申报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工业化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拟订全县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我县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建议,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指导协调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及相关基地园区建设。 

  (五)拟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制度改革和创新,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进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信息服务、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协调服务;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核准、申报工作。 

  (六)拟订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推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县域经济、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的指导、协调和统计分析工作。 

  (七)指导全县工业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工业企业节能和节水工作;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工业企业节能监察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实际利用外资的调度、统计及分析工作;拟订全县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合同、章程和重大变更事项;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编制并执行全县引进内资计划,组织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对外招商的计划、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活动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及省、市盐业法规;负责食盐定点生产加工和批发企业的管理;监督检查食盐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规范和整顿盐业市场流通秩序、指导和监督盐业管理和稽查工作。 

  (十)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县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电力事业发展。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对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科 

  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工业化和信息化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年度研究课题安排的建议;承担县级课题研究的组织起草;承担政策、理论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反馈、局综合性文字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 

  (三)经济和信息化科 

  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警预测,发布相关信息;指导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拟订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经济运行的目标管理和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工业企业生产调度,负责全县煤电油运等基础生产要素的日常监测、分析和组织协调工作;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推动重要信息资源工作的研发利用,促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通信产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的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业绩考核工作。协调电力事业发展。 

  (四)中小企业科 

  拟订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制度改革和创新,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网络建设;负责拟订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推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县域经济、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核准、申报工作。 

  (五)外经贸科 

  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立项及合同、章程和重大变更事项的审批工作,监督检察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管理;负责全县实际利用外资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已批外资项目的跟踪推进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投放的指导工作;协调县有关部门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审批工作。 

  (六)投资促进科 

  组织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编制并执行全县引进内资计划;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对外投资政策及项目信息;负责计划、组织、参加和协调在国内外举办的重大经济贸易洽谈会议;负责在谈项目的统计整理及相关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编制、对外联络、洽谈和跟踪促进工作;保持与重点外商联络和交往;组织国内外招商项目对接、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