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科技局
发布时间:15-09-08    来源:

  

机构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科学技术局

通信地址

辽中区滨水新区滨水路26

邮政编码

110200

电子邮箱

lzqkxjsj@163.com

    

87882458

单位网站网址

http://www.kut1688.com/

联系电话

87882458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中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109号)设立辽中县科学技术局(简称县科技局),挂辽中县知识产权局牌子(简称县知识产权局),县正局级建制。县科技局(县知识产权局)是负责全县科技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增加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职能。 

  2.增加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和发展职能。 

  3.增加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事宜职能和执法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研究拟定本县地方性科学技术,知识产权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从辽中的实际出发,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与优先领域,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负责科技三项费用的合理配置与管理。 

  (四)负责高新技术研究的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五)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负责科技与金融对接工作;协助市科技局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工作。 

      (六)向市推荐全县科技成果和科技奖励。做好科技信息宣传,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七)负责科技兴农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实施农业科技攻关;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园区和工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负责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八)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九)负责知识产权及专利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专利管理、专利推广、专利法宣传、专利实施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及执法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科技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 

  (二)计划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示全县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科技三项费用的合理配置与管理;负责高新技术研究的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负责科技与金融对接工作;向市推荐全县科技成果和科技奖励。做好科技信息宣传,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科技兴农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实施农业科技攻关;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园区和工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负责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管理专利及知识产权事务,统筹协调全县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专利申请资助、专利技术转化、专利奖励、专利宣传培训、专利维权援助、专利行政执法及其他专利促进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专利信息利用、专利中介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