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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局
发布时间:15-09-08    来源:

机构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通信地址

辽中区蒲西街道中心街76号

邮政编码

110200

电子邮箱

lzzsb888@163.com

    

27888952

单位网站网址

http://www.kut1688.com/

联系电话

27888952

   根据《关于调整辽中县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机构的批复》(沈编办发〔2011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建辽中县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机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 

    (一)机构设置 

    组建辽中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制定土地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和政策宣传工作。 

    2.负责对被征收土地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在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对未依法登记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测算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 

    3.负责拟定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依法履行论证、公布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 

    4.负责监管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保证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负责在土地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对于在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向有关部门发放《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 

    6.负责报请县政府作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司法强制搬迁。 

    7.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分户公布征收补偿安置情况。 

    8.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产权调换、房屋建设资金、建设进度实施监管;负责被征收人安置进住、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与住房保障的衔接工作。 

    9.负责土地房屋征收现场的日常管理、建立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及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访稳定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