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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17-03-08    来源:

 

2016年,区住建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以更好地指导下一阶段工作,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组织管理体系

        1、为加大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部署和要求,我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工作组织,明确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2、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我局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明确了依法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三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把具体责任明确到个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出现问题的,将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二、抓重点、严落实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始终把制度管理做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抓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中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以局正式文件形式下发了《区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上报政务信息的种类、范围和质量,规范了信息上报行为,重点安排部署住房保障、商品房预售等许可事项和许可流程,面向社会予以公布。建立健全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政务信息实行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的三级审查程序,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局共梳理、编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94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8条,工作动态70条,其他信息16条。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从自查情况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工作认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缺乏工作经验、信息清理困难较大等问题。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充实专职人员,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公开权利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开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