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辽中农业 > 政策法规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沈政发〔2017〕47号)
发布时间:18-01-04    来源: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84号)精神,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切实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持续增收、农业可持续发展,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为沈阳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缔造幸福沈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维护农民权益、增进农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民经营自主权和首创精神,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让农民成为农业现代化的自觉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坚持优产能调结构协调兼顾。在保障粮食安全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数量平衡、结构合理、品质优良的有效供给。
 
  ——坚持生产生活生态协同推进。妥善处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与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的关系,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推进清洁化生产,推动农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双轮驱动。将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作为两大动力源,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经营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各项改革,着力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农业发展由注重物质要素投入向创新驱动转变。
 
  ——坚持市场政府两手发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宏观调控、支持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作用,建立主体活力迸发、管理顺畅高效、制度保障完备的现代管理机制。
 
  ——坚持国内国际统筹布局。顺应全方位对外开放趋势,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加快形成进出有序、优势互补的农业对外合作局面,实现补充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结构调整、提升农业竞争力的有机统一。
 
  ——坚持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向城镇转移,积极发展小城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三高”型都市农业发展处于东北地区领先水平,农副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畜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翻一番。
 
  1.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构建。高端精品、高效特色、高产生态农业实现快速发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65亿斤左右;优质蔬菜、果品产量分别超过450万吨、20万吨;畜牧业和渔业产值分别占农业总产值的44%、5%以上。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加快,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以上,精深加工比例达50%以上;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蓬勃发展。
 
  2.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全面加强。以高标准农田为基础、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支撑的产能保障格局基本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目标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达95%;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90%以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超过52%;农业增长科技贡献率达65%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75%以上;地产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等鲜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保持在97%左右。
 
  3.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显著优化。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发展,土地规模经营面积比重达40%,畜禽、水产养殖规模化率达6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总量突破1万家,农业龙头企业超过200家,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40%以上,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有效推广。
 
  二、空间布局
 
  (一)环城都市农业产业带。沿四环快速路向外辐射,涵盖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铁西区及新民市东部3个乡镇。在规划范围内,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为基础,以高端精品、高效特色、高产生态和休闲观光农业为主线,实施都市农业示范园区、高标准连栋温室、休闲农业采摘园、休闲农业专业村提档升级工程;在1小时经济圈范围内,打造4条各具特色的都市农业精品线路,逐步建成以东部生态观光、南部休闲采摘、西部科普展示、北部创意体验为主导的都市农业景观田、生态带和休闲园。到2020年,建成都市农业示范园区项目21个、市级休闲农业采摘园20个、高标准连栋温室项目5个、休闲农业特色村5个,争创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示范区5个,接待游客人数达到300万人次以上。
 
  (二)沈康现代农业示范带。以沈康高速公路两侧21个乡镇(街道)、239个村及160万亩耕地作为规划区,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新型现代农业理念,做好着力实施新型实用技术、巩固提升农业园区、加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等重点工作。到2020年,示范带沿线主要农作物实现全域绿色防控,完善产业集聚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园区4个,发展以景观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为代表的休闲农业园区10个,力争实现规划区域内土地集约、规模经营比重达40%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户覆盖率达30%以上,全域实现标准化和无害化生产,水稻机插率达90%以上,玉米机收率达80%以上。
 
  (三)沈阜现代农业示范带。以国道304线为中轴线向两侧辐射,贯穿于洪区、新民市,规划总面积200万亩,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全力打造高产优质粮油、特色精品果蔬等六大产业,重点建设两瓜生产、养殖繁育等十大基地,强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温泉观光旅游等十大园区。到2020年,设施农业面积达10万亩,每公顷农机总动力达6千瓦以上,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提高到82%。
 
  (四)蒲河生态经济带。规划范围以蒲河沿线直接毗邻的区县(市)级行政区域为主体,依托沈北新区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基地、新民市国家级粮食生产基地和于洪区、辽中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重要节点,大力推进蒲河沿岸“三高”农业发展,着力构建都市观光休闲农业、绿色有机种植、生态健康养殖及龙头企业集聚区等四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区,积极打造集生产、生活、生态和先进性、示范性、高效性于一体的国内一流、东北领先的都市农业景观带、现代农业产业带。到2020年,新民市、辽中区、于洪区、沈北新区全部建成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市),新增特色都市农业园区80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家,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75%,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9%以上,新技术普及率达90%以上,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86%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强农,着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创新是农业现代化的第一动力,必须着力推进供给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增长动力。
 
  1.加快农林牧渔业转型升级。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累计调减玉米种植面积50万亩,实施“粮改饲”试点工程,到2020年,青贮专用玉米及优质牧草种植面积达15万亩;实施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每年新建改造设施农业小区面积达3000亩;打造高效特色农产品“沈阳品牌”,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10个,建成10个“名特优新”农产品基地,高效特色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稳定生猪、家禽生产,发展肉牛、奶牛、羊等优质特色草食畜牧业,支持辽中区肉牛、法库县奶牛、康平县生猪、新民市蛋鸡等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规模生态养殖项目,新建改建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畜禽养殖场10个。推进渔业结构调整,加快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0家;做强鲤鱼、鲫鱼、鲢鳙鱼、鲶鱼等优势特色水产品,力争实现优势特色品种产量达12万吨、产值达14亿元。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培育杨树大径材林面积达2万亩,建设林下示范小区30个、特色经济林之乡2个,寒富苹果种植面积达55万亩,水果标准化覆盖率达70%以上,建设绿色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面积5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
 
  2.强化农业物质装备和科技支撑。按照高标准农田和水土资源匹配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粮食生产区优先的原则,重点在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辽中区和辽河、蒲河流域科学划定玉米、水稻生产功能区。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力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加快农作物种质资源基础创新和新品种推广转化,推广优质农作物新品种200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加强畜牧业繁育和水产种质体系建设,畜禽良种覆盖率达99%以上,主导水产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达70%以上。促进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重点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全市农机总动力达400万千瓦,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90%以上。强化驻沈及周边地区涉农院校、科研院所与涉农区县(市)政府、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健全农业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信息化与农业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1000个行政村电信网络基础设建设,满足信息进村入户基本覆盖需求。(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水利局、科技局、大数据管理局)
 
  3.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以市级中心市场为龙头,区县(市)级分市场、乡镇产权交易窗口为支撑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三级架构体系,优先推动“三带”等现代农业发展势头较好地区土地流转进程,逐步辐射引领周边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超过4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试点基础上,完成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工作;在具备条件的村稳妥推进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总量突破1万家,农业龙头企业超过200家,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形成覆盖40%以上粮食作物的专业化统防统治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发展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面积15万亩;建设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体系,建成8个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区、县(市)。(牵头单位:市农经委、国资委、供销社、气象局)
 
  (二)协调惠农,着力促进农业均衡发展。协调是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必须树立全面统筹的系统观,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区域统筹、主体协同,加快形成内部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农业产业布局,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整体跃升。
 
  4.大力发展高品质农产品加工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辽中区、浑南区等5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民市大民屯、浑南区健康食品等新建园区探索专业化企业运营模式,组织推进法库县孟家、康平县朝阳等园区申报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支持沈北新区打造国家级科技示范园区,到2020年,建成6个管理机构健全、区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功能设施完备、集群效应显著的园区。大力发展高品质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支持粮油、饲料、肉类、乳品四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和扶持蔬菜、水果、水产等短板产业,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以上,精深加工比例达50%以上,培育农产品加工业国家级名牌(驰名商标)20个、省级名牌(著名商标)60个。(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5.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立足我市区域特点,以农产品“互联网+”引领农产品流通模式转变,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运用电子结算等现代交易方式,推进沈阳盛发、沈阳副食集团、雨润集团等建设基础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服务集成的农产品市场。以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为基础,引导发展农产品县域交易中心。依托农产品品牌专业化优势,持续完善辽中区辽西杂粮、新民市前当堡鲜鱼等专业市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连锁零售等发展,有效解决农产品“离地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
 
  6.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鼓励发展都市休闲农业,加快建成一批生态观光、田园采摘、民俗创意等都市休闲农业示范带,到2020年,建成休闲农业示范园区50个、市级休闲采摘园60个、休闲农业特色村10个,丰富提升4条精品旅游线路,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达500万人次。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沈阳副食集团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与实体企业合作,创新农产品网上销售模式,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达30家,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覆盖主要县域,培育1-2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服务业委)
 
  7.发展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中粮集团、沈粮集团等重点龙头企业拓展粮油精深加工领域,开发优质稻米、玉米油、精炼油等产品,带动绿色、有机稻米及其他粮油作物产业发展。着力扶持昊明禽业、恒丰源肉业、鑫金肉业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建成北方地区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带动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基地建设。支持禾丰、大成、正大、希杰等龙头企业扩大规模,建设全国最大的饲料生产基地。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等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到2020年,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至少30家。(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三)绿色兴农,着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绿色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化,补齐生态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短板,实现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
 
  8.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制修订地方标准20项以上,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质量资格认证,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展示园、采摘园、示范乡(村)、示范场(社),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市)4个、国家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0个,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75%以上。提升检验检测能力,重点完善涉农区县(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和乡(镇)农产品检测室建设,到2020年,涉农区县(市)级农产品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5家,新增平台监管企业试点63个,实现农畜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全方位信息化监管。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快推进贯通市、区县(市)、乡(镇)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市地产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6%、98%、96%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
 
  9.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力争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创建4个省级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示范区、县(市)。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农户参与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广应用标准地膜和可降解地膜,加大对不符合标准的地膜使用监督力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当季地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体系建设,坚持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的利用方向,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推进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改造,加快畜禽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应用,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力度,到2020年,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75%。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
 
  10.加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实施防风固沙造林、荒山造林、农田林路网、河流水系绿化、寒富苹果经济林、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等六大工程,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50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市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达300万亩,全市林地保有量达331.5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9%。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生态修复,到2020年,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32万亩。推进卧龙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康平县辽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建设,争取康平县全域生态保护列入国家发展计划,到2020年,全市湿地保有量稳定在129万亩,自然保护区面积稳定在84.06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水利局)
 
  (四)开放助农,着力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开放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双向开放、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着力加强农业对外合作,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农业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11.积极发展涉农货物贸易。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吸引和培育农业企业,打造出口产业集聚区,加快资源优势向出口优势转化,到2020年,建成8个市级以上农产品出口示范区,打造4个以上出口加工产业集聚区。培育壮大农产品出口企业,促进企业扩大出口规模,盘活中小微企业,增加出口量,到2020年,培育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企业50家、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20家。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加强品牌策划和宣传,积极开展境外品牌注册,逐步由国内品牌向国际品牌发展,由贴牌产品向自主品牌产品升级,到2020年,我市深加工出口农产品比重超过50%,境外品牌数量明显增多,全市农产品出口额达4亿美元。(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
 
  12.积极发展涉农服务贸易。推进重点产业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在自贸区沈阳片区积极促进以农资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成果跨国交流,着力打造东北亚重要的农业科技成果交流和集散中心,支持涉农研发企业、科研院所、科研团队建立国际领先、应用前景广阔、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的涉农技术研发基地,持续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在现代农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合作和农业技术交流,积极探索中外农业科技合作试验区和农业技术合作示范园建设,到2020年,完成农业部涉及我市的各项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培育出一批优良品种,加速我市农业品种和技术在境外推广应用。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行政管理队伍,引进培养一支熟悉各国法律、懂得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的专业人才队伍,为我市农业对外合作提供专业人才支撑和智力储备。(牵头单位:市农经委、科技局、外经贸局、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
 
  13.积极发展涉农货物流通服务。构建境外农产品展示中心,逐步在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设立农产品展示中心,加强成果展示和项目对接,促进我市企业与境内外国际超市、经销商的合作,充分利用现有营销网络扩大出口。推进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充分利用“沈-满-欧”、“沈-满-俄”等大通道优势,进一步加快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口岸仓”、“海外仓”建设,将鲜活农产品对俄罗斯出口做大做强。到2020年,建成境外展示中心2个以上,年出口额突破5000万美元的出口国家和地区2个以上,突破1亿美元的1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服务业委)
 
  14.积极发展涉农金融国际化服务产业。推进重点产业和领域的对外投资与合作,重点加大对境外粮油、水果、药材、饲料及种苗繁育、生物技术等重点产业和领域的投资合作,加快优势农业产业的国际化布局,到2020年,境外农业投资总额突破4亿美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跨国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农业生产、加工、贮运、贸易、物流、融资及品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投资合作,引导企业开展全产业链的全球布局,加强对产业关键环节的控制力,到2020年,培育境外农业投资企业20家以上。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农业对外合作,搭建政府发起、社会资金为主、市场化运营的投资基金,拓宽农业企业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市农经委、林业局、科技局、金融办)
 
  (五)共享富农,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共享是农业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着力构建机会公平、服务均等、成果普惠的农业发展新体制,让农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体面。
 
  15.加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沈阳市宜居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有效落实,重点实施治理垃圾、污水、粪便、秸秆的“四治”工程,改造道路、绿化、厕所的“三改”工程,美化、亮化的“两化”工程。力争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完成11.25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新建村内道路4000公里,建成40个宜居示范乡镇和550个宜居示范村。加大对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培训力度,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全市城镇化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市建委、城管局、卫生计生委、水利局、交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卫生医疗、义务教育、文化服务等体系,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扩大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动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方面实现统一,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推广新农合患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00所,鼓励城乡多种方式联合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流动。着力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加速实施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工程,形成全面覆盖、功能先进、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文广局)
 
  17.全力实施精准扶贫。按照“五个一批”要求,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专项扶贫,促进产业发展;推进行业扶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社会扶贫,发挥帮扶带动作用。2017年,康平县由省批复退出贫困县名单;继续巩固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662人;到2020年,按照国家、省要求,坚持“摘帽不摘政策”,继续巩固脱贫成果。(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促进发展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断完善加快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有效调度、督查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评价办法和目标考核责任制。各区、县(市)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十三五”时期区域发展功能地位,突出重点,科学谋划,及时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的具体落实意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目标全面完成。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充分挖掘政策潜力,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制定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切实形成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强大合力。
 
  (二)做好资金保障,着力优化支农资源配置。做好“三农”支出资金保障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支农资金政策,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结合财力可能,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将更多的公共财政资源向农村倾斜,提高区县(市)、乡(镇)发展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优化支农支出结构,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实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积极落实《2017年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农村集聚,开辟社会资源投向都市现代农业的新途径。
 
  (三)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强农支农良好氛围。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梳理对涉农企业的25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审批要件,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严格压缩到国家规定时限的40%以内,为农业企业在我市设立和发展提供更加便捷服务。全面对接市政务审批平台,对尚未纳入平台的2个审批分中心、8个项目,要抓紧实行联网,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实现统一上线运行。强化金融等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网点、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农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推进县域小贷公司发展,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服务。
 
  (四)强化招商引资,挖掘农业农村发展潜力。在招商对象方面要突出“招大引强”,瞄准全国农业百强企业,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一对一、点对点开展招商,确保引进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农业重点项目,为农业发展提供项目支撑。在招商方向方面要突出主导产业和重点园区,各区、县(市)政府要按照“明晰一个主导产业、建设一个高标准园区、引进一个大型龙头企业”的要求,依托特色产业和资源秉赋,提高招商质量和效率。在土地利用、融资、基础设施配套等要素保障方面,要对重点农业项目给予倾斜,为农业招商引资创造良好条件。要创新招商工作机制,实行项目从引进到落地的全过程跟进,对在谈、储备、开工项目加强跟踪服务,落实领导实名推进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招商对象层次和数量的全面提升,2017年力争引进具有牵动作用的领军型产业化龙头企业10户,引进农业项目增长60%,投资额增长50%。
 
  (五)全面依法治农,切实维护农业健康发展。坚持依法治市,强化农业法制建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地方性立法,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实现农业部门工作人员懂法并依法行政,农业企业管理者知法并守法经营,农民群众知法并用法维权的目标。按照“精干、效能、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