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算
2017年沈阳市辽中区“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发布时间:17-01-09    来源:

2017年沈阳市辽中区“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2017年,沈阳市辽中区各部门,包括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572.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9.5万元,公务接待费202.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1.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1.1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与2016年比减少696.19万元,下降54.86%。主要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42.81万元,下降17.4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655.88万元,下降66.45%;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2.5万, 增长6.76%。因公出国(境)费是根据2017年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及培训等工作需要确定的出国洽谈、培训计划编制预算。